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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联邦议院举行的全会对外公开。

德国联邦议院举行的全会对外公开。 (DBT/Julia Nowak)

全会

《基本法》第38条规定,联邦议员是全体人民的代表,不受任何指令的约束,只遵从自己的良知。他们通过普遍、直接、自由、平等和不记名选举选出,任期四年。每个拥有德国国籍、年满十八岁的公民均有被选举权。议员享有刑事豁免权及针对议院表决和发言的豁免权。议员领取需要付税的报酬(议员津贴)。

议员根据其党派归属组成议会党团或以无党团议员身份参与议会工作。组成议会党团的前提是至少有5%的议员加入。另外,组成党团的议员必须属于同一党派,或其从属的党派因共同的政治追求不在任一个联邦州构成相互竞争。议会党团的规模对于职务和委员会的分配有重要影响。

议员全体构成全会。全会会议公开举行,由联邦议院议长或其代表之一主持。一般情况下议会每年的会议期至少有20周(选举年可能会少些)。全会会议召开期间,全体联邦议员前往柏林。休会期间议员主要在各自选区从事本人的其他职业。

委员会和其他机构

常设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

联邦议院通过全会多数决定设立常设委员会和其他委员会。议会党团的大小决定其在委员会中的代表比例。委员的任务是针对法律草案的内容进行讨论,为全会决议做准备。各委员会对某一具体界定的专门领域负责。《基本法》中规定设立的是国防、外交事务、欧盟事务和请愿委员会。

国防委员会控制武装力量并可自行宣布为调查委员会。外交事务委员会监督联邦政府的外交政策。欧盟事务委员会有权以联邦议院的名义就欧盟计划推出的规定提出意见。请愿委员会负责处理民众向议会提出的请求和投诉。预算委员会为批准预算资金做准备,因此权力最大。各委员会还可设立下属的小组委员会。

联邦议院的常设机构还包括监督委员会,监督政府在某些特殊领域的工作。

调查委员会和其他委员会

调查委员会根据时下的缘由设立,须经25%以上的议员同意,其任务是查明政府、联邦议院和行政部门的政治和官僚弊端。

为准备针对涉及面广和意义重大的复杂事务所做的决定,联邦议院可以设立调查研究委员会。该委员会由议员和外界独立专家构成,向联邦议院提出报告和建议。

2004年以来,联邦议院还设有一个可持续发展咨询委员会。该委员会的目标是寻求既向生活在今天的人们负责、也向后代人负责的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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